您當前的位置:首頁行業新聞

云南:到2026年底非煤礦山總數控制在2000座以內

信息來源 :湖南礦業網      發表時間 :2024-08-20 09:02:20

8月13日,云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,就新印發的《云南省全面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若干措施》(下稱《措施》)進行解讀?!洞胧访鞔_嚴格非煤礦山市場準入,提出到2026年底全省非煤礦山總數控制在2000座以內。

  云南省是全國非煤礦山大省,非煤礦山數量全國第一,占全國非煤礦山總數近八分之一。近年來,云南省先后組織開展非煤礦山轉型升級、安全工程三年行動、安全生產綜合整治等工作,全省非煤礦山數量和事故均大幅度下降,近2年未發生較大事故,20多年未發生重特大事故,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水平不斷提升,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。但仍存在“小、弱、多”、一般事故多等短板。

  云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、廳長李國材介紹,《措施》從嚴格市場準入、強化源頭管控、規范行政許可、推進轉型升級、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、提升監管執法效能、壓實屬地和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等8個方面,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提出明確的措施要求,推動全省非煤礦山減量提質、強基固本,提升本質安全水平。

  《措施》明確強化源頭管控,嚴格非煤礦山市場準入。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及特定生態保護區范圍內新設礦權;嚴禁在距離金沙江干流岸線3公里、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(改、擴)建尾礦庫;新立的露天非煤礦山應當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、用林用草禁止區等。

  特別是針對露天采石(砂)場占云南省非煤礦山總數66.5%的情況,《措施》按照“減小增大、扶優去劣”原則,規定了除硅石、石英砂等特殊需求礦產外,停止新建開采規模低于100萬噸/年的露天采石(砂)場,將現有采石(砂)場最小開采規模提高到50萬噸/年;并提出對現有礦山達不到標準要求的,給予3年過渡期實施升級改造;3年過渡期后因資源保障能力等限制仍不達標的,才積極引導退出。

  同時,《措施》強化轉型升級,明確了在新一輪非煤礦山轉型升級中,各地制定“四個一批清單”(達標保留一批、改造升級一批、整合重組一批、淘汰關閉一批)的工作流程及時間表和路線圖;到2024年底全省非煤礦山總數控制在2780座以內,2025年底控制在2490座以內,2026年底控制在2000座以內,并打造一批標準化、自動化、智能化標桿礦山。

  此外,《措施》還強化責任落實,明確2024年至2026年,實現全省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起數、死亡人數逐年下降15%以上;注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,提出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要組織開展1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、尾礦庫排洪構筑物每3年應進行1次質量檢測等。(中國新聞網)